5月31日,湖北省商务厅等4部门印发《湖北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实施细则》,其中提出,将发放3.5亿元补贴资金,实施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。实施时间为2024年6月8日至12月31日。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商务、公安、财政、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,省家电与网络信息产品服务行业协会、省再生资源行业协会:
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湖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》(鄂政办发z2024{18号)工作部署,省商务厅、省公安厅、省财政厅、省市场监管局研究制订了《湖北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实施细则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
湖北省商务厅
湖北省公安厅
湖北省财政厅
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4年5月31日
湖北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实施细则
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湖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》(鄂政办发z2024{18号)工作部署,结合我省实际开展全省家电家居以旧换新活动,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,推动绿色低碳发展,畅通家电“去旧换新”消费循环,特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实施时间
2024年6月8日至12月31日。
二、补贴金额
补贴资金总额3.5亿元(家电以旧换新补贴3亿元,回收废旧家电补贴0.5亿元),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与市州财政各负担50%。如提前使用完毕,即发布补贴政策结束公告。
其中线下资金2.5亿元,线上资金0.5亿元,回收补贴资金0.5亿元。
三、补贴范围
个人消费者在线上、线下购买若干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,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%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,单件商品补贴不超过1000元,单个消费者享受补贴不超过3000元。
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包括空调、电视机、投影仪、冰箱冰柜、洗衣机、吸油烟机、燃气灶、热水器、微波炉、洗碗机、电饭煲、净水器、空气净化器、扫地机器人、吸尘器、智能门锁、智能马桶17类商品。产品须在中国效能或水效标识网备案达一、二级能效,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。
回收企业回收补贴范围内的废旧家电享受补贴,补贴金额根据实际回收类型和数量进行测算,单个回收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为200万元。